第352章(1 / 2)
主持人:所以他发现了你们?
乔琳:不,更像是我把我的磁带硬塞给他,他被逼无奈承诺会听一下,然后他就打电话给我了。
诺埃尔:这真是个不错的背景故事!你一直很聪明,而且很执着!
乔琳:发生什么事了,你突然这么可爱?
诺埃尔: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很好,不是吗?关于这首歌,我喜欢开始的那段吉他,但他们声称这是首朋克摇滚?滚开吧!但我喜欢这个标题。
贾维斯:他们所有歌里最我痛苦的一点是迈克尔·斯蒂普唱歌的方式,他听起来就像是小羊拉里,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!
诺埃尔:我喜欢re的《oran crh》,但总体上我不能说我是个粉丝。
乔琳:我也喜欢那首,但我是个粉丝!
主持人:更像是个朋友?
乔琳:不,我从一开始就喜欢re,但我也确实是个朋友。
诺埃尔:啧。(随后被乔琳玩笑式地踢了一脚)
乔琳:他们绝对是非常原创性的乐队,他们始终在做他们自己的东西!
诺埃尔:但他们说他们是朋克摇滚,而他们的贝斯手穿着皮质喇叭裤,看起来像是胖版的jiy pa!
乔琳(明显的白眼):诺,你真的有喜欢的乐队吗?我是说除了你自己的。
诺埃尔:当然,我会说u2!
贾维斯:滚蛋吧,你根本不喜欢u2!
诺埃尔:闭嘴!我知道u2没那么好,但他们中断了5年,然后拿出了《achtung baby》,他们确实学习了新东西!他们本来可以在接下来的职业生涯里再做一次《joshua tree》,但他们有勇气突破自己!
乔琳:坦白说,这次我赞同你。u2确实做到了。
贾斯汀:re比u2更重要,但我不是个re粉丝。我认为他们确实做一些好歌,仅此而已。对一个巨大的体育场摇滚乐队来说,他们有些品味。
贾斯汀:谁喜欢有品味的乐队填满体育场?没人,这真令人沮丧。
诺埃尔:但如果你的乐队突然能售罄体育场了,你不会自动变成一个傻瓜,不是吗?大并不总是坏事。
乔琳:没有人不想要更多听众,如果有人这么说,他一定是个傻瓜,不用谢。
贾维斯:可我一直是个傻瓜,这就是为什么!
br《girls and boys》
乔琳:等一下!这不公平,我和贾斯汀都没法发言了!
诺埃尔:因为他是你男友写的?
乔琳:(翻白眼)对!你第一天知道这个吗?
诺埃尔:啧。(翻白眼)
安迪:嗯,好吧,我喜欢这首歌!
诺埃尔:这确实是首很棒的单曲!他们的单曲都很好!除了《to the end》。
乔琳:我喜欢《to the end》。
诺埃尔:你刚刚还说你没有发言立场呢!
乔琳:我非常确信读者有自己的判断力!(翻白眼)让我们回到主题上,我确实很喜欢这首歌,我还记得我听到这首歌的那天我恰好遇到了格雷厄姆,我告诉他“你们确实做了首超棒的歌!”
贾维斯:我认为pulp影响了这首歌,它是首迪斯科风格的歌,非常好的歌。
诺埃尔:但他们不会真的在迪斯科时放它。
贾维斯:他们会的,因为我见过。
贾斯汀:你们不应该期待我对它发表什么观点。
主持人:贾斯汀第一次听到时怎么想呢?
贾斯汀:好吧,我当时就知道它很好,可这不是我最喜欢的br歌曲。
诺埃尔:这是一首很棒的流行单曲。我的乐队里有人说他们讨厌br,但我要说的是,虽然我从来没有喜欢过br的专辑,但如果他们发行单曲合辑,我会买它。他们是一支很棒的单曲乐队,就这么简单。不管他们恨我们,还是我们恨他们……
乔琳:他们不恨你!
诺埃尔:我们恨他们这回事是从我弟弟那儿开始的……你知道的。但不管怎么说,这是首不错的单曲。the ja乐队从来没做出过一张好专辑,但他们是个相当好的单曲乐队!br也一样!
乔琳:我觉得这首歌更像是一个例证,说明如果你真的认真地去做,你能制作一种更独立、更原创版本的流行歌,而不是《saturday night》那样无聊透顶的东西,我认为孩子们不会忘记这首歌的。
贾斯汀:我们能不能聊点别的,这样我就能跟他们两争辩了?
(集体大笑)
贾维斯这一晚一直在试图追上诺埃尔喝酒的数量,可他现在显然有点不舒服了。不久,他就会吐在墙角,并且试图用纸巾掩盖那一团乱。不幸的是,当他这样做的时候,他的外套正在那一团乱里拖着。
“哦天呐,”他虚弱地说,“我想我最好回家洗个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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